民法典债务清偿顺序,深度文章推荐!
【民法典债务清偿顺序】
答案债务清偿是有顺序的,在中国,依照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债务清偿首先应当用于偿还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等家庭生活必需的费用,其次是偿还债务人依法应当支付的税费,然后才是普通债务,债务人提供了担保,那么在清偿时应当先偿还担保债务。
之所以这样规定,是因为家庭生活必需的费用是债务人的基本生活保障,优先偿还可以保障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,税费是国家的财政收入,关系到国家的正常运转,所以也优先偿还,至于普通债务,则是最后偿还的,债务人有担保,那么因为担保人有优先受偿权,所以应当先偿还担保债务。
标题中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债务清偿的顺序,那么在实际生活中,我们会遇到如何确定债务清偿顺序的问题。
答案在实际生活中,债务清偿的顺序一般是由法院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来确定的,你是一个债务人,面临债务清偿的问题,最好的办法是主动与债权人协商,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,协商不成,那么就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,等待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清偿顺序。
因为债务清偿的顺序涉及到债权人的权益,所以一般需要通过法院来确定,你是债务人,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,这样既可以保护你的权益,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,协商不成,那么就要遵守法律规定,接受法院的判决。